
2026年上半年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已正式启动。本次认定的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0日10:00至4月27日16:00。
申请人须满足多项基本条件,包括:在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专职从事教学工作并拟受聘于高校教师岗位;遵守宪法和法律,热爱教育事业;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学历;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;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;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,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,体检合格;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。
工作安排方面,各高校需组织本校申请人登录“北京市政务服务网”进行网上报名。报名结束后,各高校须对申请人进行为期7天的校内公示,时间为4月28日至5月13日。授权委托高校须在5月14日16:00前完成对申请人报名数据的网上确认。非授权委托高校的申请人则需在5月6日9:30至5月13日16:00间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网上复审。
值得关注的是,非授权委托高校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定于6月13日至14日举行,参加测试的申请人可于6月8日起查询打印准考证,6月17日起查询测试结果。通过认定的申请人,其教师资格证书预计将于7月起陆续发放至各高校负责部门。
对于上传材料,通知明确了详细要求。非授权委托高校申请人需根据情况提供聘用合同、毕业证书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的电子图片。各高校被要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制度,并做好人员组织、材料审核及信息安全管理。
此外,通知还附带了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,列出了不适宜从事教师工作的疾病或生理缺陷。相关体检需在指定机构完成,且体检结论日期为2025年11月1日之后的体检表在本次认定中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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